第一篇:
有些人,慢慢的淡出了我们的回忆,慢慢追忆,慢慢,也就感觉到一股难言的
幸福与遗憾。
不知道她的心里面是否还在记忆着我?亦或者,真的全都忘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是我太多情了吗?
有时候,真的羡慕有些人可以那么轻易的忘记,而我的记忆,则几次的浮上心头,每次想忘却越发的难舍。
是初恋吗?最纯真,最快乐,也是最遗憾的初恋吧?我能忘吗?
纯真,是在课堂上红着脸的小动作,是盯着你不放,故意让你脸红的使坏;
快乐,是在放学后故意张扬的拉着你的手,然后和你嬉笑着回家;
遗憾,是到了那该分离的时候,我以为会是相聚,谁知道却是永别;
你离开了对吗?此情还能追忆吗?当初的那些开心日子,又换回了什么?
能留给我们的,只有记忆吧...
且行且珍惜,初恋,人生最美好的邂逅,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永痕...
我忘不了,你呢?
等到来年最好的时节,愿与你相逢在最近的距离,我会对你微笑,轻声笑语:“好久不见。”
“你还好么......”
一切都静了...
第二篇:
你就会像此刻的我一样无比坚信:因为他是喜欢我的。这幻想中的乐观,是我内向的浪漫。高中的时候我暗恋隔壁班一个男生。于是上课、睡觉、预谋邂逅构成了我每天的日程。
他住得比我家远,去学校又恰好和我乘同一趟公交车,所以我每天一大早就在车站等,东张西望,来一辆车就用我的近视眼凑近车窗看个半天,他通常坐在后排,如果瞧见他在上面,就麻溜地上车,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不过,更经常发生的事情还是看走了眼,在错过了好几班车后上学迟到。放学时我就在车站对面的小吃店蹲点,一看到他和同学上车就赶紧吃完鸡柳或者肉串追随其后。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发现这个女同学的后脑勺很眼熟,走上前来问我抄英语作业,然后我狡黠一笑说:“哈,那你的数学也借我抄一下。”然而没有。
有时是在早晨出操,和同学换位置,就为了能看清楚他新剃发型的鬓角;有时是在两个班级一起上体育课、女生们都在花坛围成一圈聊天的另一边,我出没在他打篮球的场地四周压腿、踢毽子或者扭腰,为“最好能让球砸到我然后背我去医务室”而祈祷。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注意到我。然而没有。写过情书想过
表白,但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决定不去冒被拒绝这个风险。当时的我特别不希望在枯燥乏味压力山大的高中生活里,还亲手断送掉这仅有的一份美好。
于是在大雨的傍晚路过他身边不打伞,想着也许他会因为不忍心看我淋湿而与我为伴;结果第二天发烧病了一个星期。于是在早放学的周五下午去他最常去的漫画店喝一下午奶茶,坐在他最常坐的位置旁边,时刻准备着假装没带钱然后跟他搭讪拜托他帮我买单;结果那天他压根儿没出现,我倒是胃痛得又进了医院。
我却仍然这样乐此不疲,这样频繁地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我想如果他喜欢我,大概会觉得这是缘;如果他不喜欢我,自然也就不会注意,所以应该也不至于会觉得讨厌。似乎是最恰到好处的安排。时光又倒流到那天。那天早上特别反常,开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只剩下我和他。
还没把用来佯装背单词的抄写本收进书包,就感觉他从后方的座位一步步走过来,直到一双耐克球鞋停在我旁边。他说了句:“喂。”我的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心脏跳到嗓子眼儿,脖子僵着抬不起头来;特别特别意外。在卡机了三四秒后,我飞也似的冲下了车。顾不得书包拉链还没拉上,面红耳赤,向学校一路狂奔。
回到教室我冷静下来安慰自己说:我逃跑是对的。因为马上就要高考了,如果他接下来说的是“我喜欢你”,那我一定会因为早恋而高考落榜的;如果他下一句说的是“你能不能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我很讨厌你”,那我一定会因为伤心过度而高考落榜的。这样一想,我觉得庆幸极了,庆幸自己反应机敏智慧过人,逃过了这一劫。
谁知道那天早上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在车站等到过他。几天后才辗转得知,那天他办理了退学,举家移民去了荷兰。我以为没有被你看出破绽,却留下了最大的遗憾。
后来我高考真的没有落榜,后来我大学毕业,后来我工作,后来我辞职,后来我成为“炸鸡少女阿肆”。
后来有一天我在私信里面看到一条奇怪的留言,留言上写:“其实那天我想跟你说的是,喂,我要走了。”我点击进入那个人的主页,所在地显示为:荷兰,阿姆斯特丹。他最新的一条微博是:“这不经意的片段,是你预谋的偶然。聪明如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后面添加了一条分享阿肆的歌曲《预谋邂逅》的链接。我有点怔怔的,回忆里时常冒出来的那个没有下文的“喂——”终于以这样的方式和他的主人重逢了。
“喂,我要走了。”从未真正相遇,又谈何告别呢? 假若那天我没有落荒而逃,今天的我,会不会完全不一样呢?过了两天私信又多了一条:“难道你就不想知道,那天我为什么要跟你告别吗?”多年无解的“他到底喜不喜欢我”的遗憾突然又从时光的缝隙里钻出来,像一条巨蟒勒住了我。
然而最后,我还是在回复框里敲下了这么几个字:聪明如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发送之后,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释然。过往种种错过,我才成为今天的我。你的生活里总会出现一个又一个暂时得不到安放的遗憾。
直到有一天你能够将自己的纠结解开。你就会像此刻的我一样无比坚信:因为他是喜欢我的。这幻想中的乐观,是我内向的浪漫。
第三篇:
习惯了平淡的日子,喜欢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上留下两行平淡的足迹。浓烈的色彩与喧闹的气象,我更喜欢素雅的清淡和安详的宁静,邂逅就是这样的一道风景。
《诗经·郑风》中有:“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不期而遇,令人欣喜怡悦。在我们的记忆中,邂逅总是美丽的,凝结了无数绚丽的彩泡,将平凡的日常生活罗织成童话里的宫殿。
邂逅是不经然的,所以少了份精心,透漏出一份自然来,让人在那一刻显示出最真的情感来。无论以后有无机会再次相逢,这次相遇注定会被打上美丽的印记,存封进心灵深处最隐秘的地方,成为一个人独自品味的美酒。邂逅去得快,留给人们怅然若失也必绵延不绝,在某个独处的日子,一遍又一遍地反复演绎,在记忆中相遇。聚散两依依,今生今世相见难定,唯有邂逅的场景始终在心头绵绵不断,婉转低回。
邂逅是在生命中一次短暂的重逢,或在路旁树下,或在急风细雨之中,也许就在街边的摊点。久违的欣喜总会变得宁静。上帝造物弄人,于是多情的世界便有了悲欢离合。偶然邂逅的欣喜总要比等待相见的感觉美丽。也许有了邂逅才会让这个世界多了这些美丽的不经意。
邂逅是曾经的一份回忆,或甜蜜温馨,或忧伤失意。人生匆匆数十载光阴,总会在生命中不断寻求新的开始,结束旧的曾经。那些抹不掉的记忆,那些曾经燃烧的热情,那些终于成烟的往事,已经在时光和各自的生命中留下了印记。也许,忘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吧!
邂逅似乎是前世的约定,此生的宿命。冥冥中,两个人走到了一起,几乎同时停下脚步,不早一刻,也不晚一时。在天地洪荒的岁月悠游中的某一时某一点,终于相遇。于是在一瞬间世界起了变化,山依稀,水依稀,惟有眼前的人儿清晰依然。而贾宝玉的一句话,却又道尽邂逅难以名状之情,不须更多言语了:咦!这个妹妹见过的,好生眼熟。
所有不期而遇的尘世梦想都勾画着旷远的时空背景。在如此迷乱的人文背景里,没有人知道你来自何处,又将去向何方。从出生到死亡都仿佛是在一条道路上行走,而这条道路上你将遇上些什么人,你并不知道。道路似乎没有起点,一如它没有终点。幸运的,你会遇上一两个令你终生难忘的知己,不然,你行色仆仆,千古寂寞。
伯牙和子期,阮籍和嵇康,他们的邂逅是歌与曲的邂逅,诗与诗的邂逅。他们靠近,聆听,用琴弦交谈,用乐音触摸,用心灵捕捉大地上失散的音节,用灵魂交流彼此寂寞的言语。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他们的邂逅是情与爱的邂逅,相知与相随的邂逅。像两只花丛翩翔的蝴蝶,风里有香,心里有情。在人类梦想深处,它们翔着——越过红尘,越过隔阻的空气和冷寂的苍凉,把自己翔成了爱情的标本。这样的邂逅,如夜空中的一道焰火,有着最美的绚丽,也是高山之巅浮云之上最脱俗轻尘的震撼。
并不是所有的邂逅都那么动人心魄,我更关注人类的命运以及千千万万的寻常人,他们在简单平凡的日子里所蕴含的情感只是未被读透。他们胸怀亲情、友情、爱情,真挚而平实。他们自信人类的爱可以让他们抵达更远的地方,于是,他们从相遇到结伴而行,不管要走多远,一路相濡以沫,他们也许没有承诺,但却会邂逅一个其暖融融的家。
人生中会遭遇很多次邂逅,有的一转身就忘记了,有的一次相遇就化为永恒,有的是有缘无分只可以再走一段,有的擦肩而过再也不留痕迹。邂逅像是命运和我们玩的游戏,换一个时间或地点也许一切都不是这样的了。邂逅之后,无论是心境还是感慨还是遭遇,历经多少变迁,时间带走了年轻的容颜,但是心里流淌的曾经真挚的感情永不会改变。
太阳要落山了,一抹夕阳的温柔留不住一刻的永久。我们今天邂逅在这里,只是偶然罢了。与其把如此短暂的邂逅,说是什么前尘相约今生守候,倒不如把这次的邂逅留在这个时候,留作一个回味,以后就把彼此当作经尘过客,后会无期。
邂逅之美,美在你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什么时候结束,平平淡淡,只是一切都在你心里了。
第四篇:
周五,雨夜,在影院徘徊,在《晚秋》与《桃姐》之间犹豫。《桃姐》、《晚秋》俱获奖无数,许鞍华的温情我所欲也,《晚秋》的帅哥美女亦我所欲也。最终,舍《桃姐》而取《晚秋》,惟汤唯故也——自从《色戒》之后,便迷恋上了汤唯,汤唯不是我想象中的王佳芝,但汤唯却让我想象中的王佳芝活了过来。汤唯是那种不惊艳但耐看的女子,如罂粟,沉静,低调,坚韧,安然。玄彬是人气韩剧明星,虽然在《晚秋》中饰演一个个吊儿郎当的牛郎,但依然帅气性感,比之《金三顺》、《秘密花园》,玄彬的演技明显进步不少。
《晚秋》的故事情节很简单,失手杀了丈夫的华裔女子安娜本在监狱服刑,因母亲过世而获得三天假期。在开往西雅图的长途汽车上邂逅了勋。一场若即若离却哀婉惆怅的爱情便就此展开。这样的情节,一开头便完全可以猜得到结局,如果仅仅是为了看情节,那这两个小时的时间,会显得十分冗长、沉闷,但是,如果喜欢沉迷于某种意境中,并迷恋自身的体验,那么这部片子就是一朵秋日的山菊,静静地,坚韧地,孤独地,开放在悬崖峭壁之上——不知道为什么,这部片子总是会让我想起《春逝》和《春夏秋冬又一春》以及《诗经》中的《蒹葭》。
片中的西雅图始终是在凄迷的雾里,金属质感的高楼大厦,灰色的长途车,冷色调的衣服,冷色调的陈设,演员的素颜,甚至连灯光,自始至终都不曾鲜亮过。就算是有阳光,那种冷冷的凛冽的寒意也会丝丝缕缕地纠缠着你,仿佛熙熙攘攘中的绝望与孤独,会让你无来由地伤感。片中安娜的孤独、隐忍与克制在素色油画一般的场景里展开,没有多少台词,却能对她的心情感同身受,你会觉得这个身体内蕴含着巨大能量的瘦弱女人是那样的沧桑与落寞。尤其是她在橱窗外看衣服,不甘心地往耳朵里塞耳环,涂上鲜艳的口红,披散开长发立在街头的时刻,那种不甘、隐忍与绝望在安娜的眉梢眼角流淌,淋漓尽致。
很多人应该会喜欢安娜与勋两人在游乐园约会的场景,面对不远处的一对白人情侣,两人坐在碰碰车上,与之对口型讲台词。两个人对得像模像样,影院里笑声一片,但实际上,两个游荡在社会边缘的,内心伤痕累累的人又何尝不是在用别人的对白来讲述自己的故事?就如同只懂得“好”与“坏”中文意义的勋,在安娜用自己听不懂的语言讲述过往的时候,他只是简单地回应“好”或者“坏”。“好”与“坏”似乎很难界定,很多时候,你并不知道自己种下的“因”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就像生活本身,看似逻辑严密,实则荒诞不经,你永远无法预测生活的河流将流向哪个方向。
安娜的初恋情人王晶,背弃了安娜。爱娜入狱,很大一部分原因也与他相关(我甚至怀疑安娜是替他顶罪的),在影片一开头,在杀人现场的安娜一口口吞下的合影,便是他俩的,可是,但安娜出狱后,这个男人却携妻带子,言笑晏晏,吝啬到连一个拥抱也不肯给她。隔着桌子,她远远地望着他,却仿佛隔了千山万水,这个男人,这个她愿意为他去死的男人,居然连一个道歉都不肯给他。此时的安娜,五内俱焚,所有的委屈、压抑、隐忍。所以,当银幕外所有的人为“你为什么用了他的叉子?”而哄堂大笑时,银幕里的女子却蜷缩起来,失声痛哭。
看到结尾时,心里不由地怨恨导演的残忍。遇到了勋,爱上了勋,安娜的监狱生活一定充满了热情与希望。安娜走出了监狱的高墙,高墙外,秋天的阳光淡然而温暖,此时的安娜,一定是心怀希望。最终,安娜在和勋约定的咖啡馆里等待,周围是喧嚣的声音,灰白色的背景中,只有安娜的坚韧静静地定格,让人心碎,心痛。结局是开放的,但无论如何,我觉得安娜都不会等到勋了(勋被服务对象玉子的丈夫诬陷杀害玉子而进了监狱)。而我也相信,安娜永远会等下去的。或者,等不到是更好的结局。
第五篇:
我们一生中,会与很多人相遇,会与不同的人结缘,会结交各种各样的朋友,当然,也会邂逅我们所谓的爱情。但是,邂逅不是永恒,它会在该停止的时候,毅然决然的停止,因为谁也逃离不了现实。
我们时常会感伤,时常会迷惘,会盲目,对前方的路无法预知。总觉得一次偶然的邂逅就会成就一段永恒的佳话,但现实生活怎会如此简单呢?在邂逅中,我们欢快地活过,泪水滂沱地流过,笑容也曾灿烂地绽放过,伤口却也无情地疼痛过……
我们无法容忍爱情的不完美,但却不知我们原本就不完美,追求完美的爱情,对完美要求过高,以致于最后深深地伤害了自己。
一次邂逅,就可以让一个人永生难忘,可以让一个人溃不成军,可以让一个人性格扭变,不过是一次邂逅啊,不过是一次普通的邂逅而已啊,我们怎会被它弄得如此不堪,如此的心力憔悴?只因为我们曾那么美好地憧憬过,曾那么无私地相依相伴过,曾那么彼此的信任过……
一次普通的邂逅,变成了两个人一辈子的永恒。
然而,说过的话谁能担保不改变,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谁又能信守许下的诺言!爱了,散了,各奔东西,记得的,遗忘的,此刻已经不再那么重要,曾经谁受了伤,谁伤了谁,也不再有任何意义,因为过去的就是历史,永远再无法更改,即使重新再来,谁能保证重来的我们就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算了吧,缘结了!给过的,拿走的;爱过的,恨过的……
一切就让它随风去吧,随便飘向哪地方,纵然一时难以走出我们的记忆,纵然它还会回来扣打我们的心门。想那时,我们已不再如昨。包纳它于胸怀,释然它于心间,不再沉重难当,也许这才是邂逅的真谛!
人生,本来就有得有失,何必在乎那么多,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何必事事苛求尽欢?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可遗憾的呢,就让我们的心痛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把杯独饮的时候,静寂对着明月轻声的问候:曾经的最爱,现在的你一切还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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